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
《泌陽縣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2年11月29日
泌陽縣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繳
工 作 方 案
為切實做好全縣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進一步擴大城鄉居民醫療保障覆蓋面,推進我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工作持續健康開展,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 河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關于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豫醫?!?/span>2022〕5號)和《關于做好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22〕4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縣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集中征繳工作任務。
二、參保對象
(一)全縣除參加職工醫保以外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包括大中專院校和中小學校在校學生。
(二)在泌陽縣常住的外地居民按照自愿參加的原則參加我縣城鄉居民醫保。
三、征繳標準
我縣城鄉居民(含大中專院校和中小學校在校學生)參加2023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50元。
對重點救助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資助。對特困人員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給予定額資助。對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脫貧享受政策對象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參加2023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扎實做好脫貧不享受政策對象的參保繳費工作。根據上級要求,以上群體必須百分之百參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四、征繳責任主體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承擔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的主體責任,全面負責轄區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各鄉鎮(街道)社會事務服務中心配合各村(居委)具體負責本轄區范圍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
各村(居委)負責轄區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村支部、村委會主要負責人是本村委(居委)征繳工作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政策宣傳、費款征繳、催繳提醒、情況公示等工作,各村(居)衛生室(衛生所)負責人(村醫)要配合村支部、村委會開展好征繳工作。
村委(居委會)、鄉鎮(街道)、縣稅務局、縣醫療保障局應根據各自分工責任,做好工作落實。嚴格工作交接程序,防止出現信息傳遞失誤,凡因漏登錯登、漏傳錯傳造成參保人員無法享受醫保待遇的,由相關責任人承擔所需醫保核銷費用;嚴格參保信息管理,年度整體征繳結束后,防止出現利用信息修正把未參保人員納入享受醫保待遇范圍,出現欺詐騙保問題的,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瀆職責任。
五、征繳工作步驟
(一)組織準備階段(2022年9月20日前)。縣政府成立由常務副縣長任組長,財政、稅務、醫保、衛健體委、民政、鄉村振興、教育、融媒體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征繳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監督和考核??h政府制定全縣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方案,召開全縣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動員會,與各鄉鎮(街道)簽訂目標責任書。各鄉鎮(街道)也要成立相應領導組織,制定本轄區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方案,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本鄉鎮(街道)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
(二)宣傳動員階段(2022年10月1日前)。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氛圍,進一步提高廣大城鄉居民參保意識。重點對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的報銷政策、報銷比例等加強宣傳引導,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全方位調動群眾參保積極性。全縣各醫療機構在醒目位置懸掛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宣傳橫幅、張貼醫保征繳工作公告;縣稅務局通過電視、報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向廣大城鄉居民告知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通知;各鄉鎮(街道)在交通路口、所屬各行政村(居委會)、中小學校張貼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公告,并安排人員深入村組,逐戶進行宣傳動員,發放宣傳彩頁,登門入戶做思想動員和引導工作。
(三)參保繳費階段(2022年12月30日前)
1.參保繳費方式
分為集中征繳期限和個人征繳期限兩種。集中征繳截止2022年11月30日截止;集中征繳結束后只接受個人零散繳費或網上繳費。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政策辦理個人零星繳費業務至征繳期結束。
①集中征繳。繳款登記由鄉鎮(街道)負責組織實施,在居民自愿繳費參保的前提下,以村(居)委會為單位收取每戶應交納的參保資金,逾期未交納者,本年度不再辦理補交手續;征繳期結束后,中途要求退出者不予退還參保資金。往年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在校學生,此次征繳一律在其戶籍所在鄉鎮(街道)村(居)委會隨家庭成員一起參(續)保,個人賬戶余額繼續有效。②零散繳費。繳費人可到泌陽縣政務服務中心二樓稅務大廳社保窗口申報繳納、中國郵儲銀行泌陽縣支行以及各鄉鎮(街道)網點、各鄉鎮(街道)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繳納。③網上繳費。繳費人可通過搜索“河南稅務”微信公眾號(微服務→社保費繳納→城鄉居民醫療)、通過搜索“微稅?!蔽⑿判〕绦颍ㄡt保繳費→選擇本人、家人、代他人繳費)、通過支付寶搜索“河南稅務”小程序繳費,選擇城鄉居民醫療進行繳費。
2.組織代收
各村(居)委在鄉鎮(街道)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征繳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明確醫療保險金征繳人員,組織開展醫療保險代收工作。各鄉鎮(街道)根據征繳覆蓋率、征繳金額、征繳進度、工作成效、考核結果等因素,按有關規定向經辦人員支付一定的勞務報酬。醫療保險金征繳人員按照政策規定開展工作,按照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提供的繳費登記模板如實、準確做好繳費人繳費信息登記。為確保費款的及時足額入庫和安全,對醫療保險金征繳人員征收的費款實行“雙限”報解,即征收費款達到一萬元或收費累計達到5日的,要及時存入指定的代征銀行鄉鎮社保專戶。稅務部門每周五匯總統計全縣征繳進度。
代征人員應當根據已登記信息繳費金額將對應的保費存入指定的鄉鎮社保專戶,不得多存少存(存款數應為個人繳費標準350元的倍數);存款時必須詳細備注該筆存款所屬村委(居委會)、代征人姓名、聯系方式、代征人數等關鍵信息;代征人員對所采集信息的準確性、代征代繳費款的安全及繳入指定的鄉鎮社保專戶的及時性負主要責任。
設立鄉鎮社保專戶的代征銀行在收取代征人員存入專戶的醫保資金時必須要求其不得多存少存(存款數應為個人繳費標準350元的倍數);存款時必須詳細備注該筆存款所屬村委(居委會)、代征人姓名、聯系方式、代征人數等關鍵信息,存款人不提供的,不得收取。存入鄉鎮社保專戶的費款因備注信息不清而無法追溯來源,最終導致繳費人無法正常參保的,由代征銀行負責。各鄉鎮社保專戶僅用于接收、核算代征人員本年度集中征繳費款,不接收個人繳費或其他存款。
3.征繳入庫
(1)填寫征繳收據和繳費明細表。各村(居)委醫療保險金代征人員登記時必須按身份證(戶口本)登記,登記信息不得缺少繳費人身份證號、姓名、聯系電話以及繳費地鄉鎮(街道)、村委(居委會)、村小組等五個關鍵信息,代征人員收取保費后必須為繳費人開具縣政府統一印制的《泌陽縣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療基本保險代征收據》,收據應加蓋村委(居委會)印章;認真填寫《泌陽縣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明細表》,同時制作繳費人員信息電子版。
(2)核對參保信息。一是征繳工作期間,各村(居)委要指定專人每周將繳費明細表與銀行回執單核對一次,核對一致后,保留復印件,將銀行回執單、收據存根、繳費明細表紙質版及電子版上報各鄉鎮(街道)社會事務服務中心。二是各鄉鎮(街道)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指定專人對所轄村委(居委會)電子版參保信息進行初步核查,對于存在身份證號或姓名缺失,或者身份證位數多位少位等明顯錯誤的,退還村委(居委會)補充更正;三是村委(居委會)將經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核對無誤的參保信息及銀行回執單、收據存根、加蓋村委(居委會)公章的繳費明細表(紙質版和電子版)交由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留檔備查。
(3)導入參保數據。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接到轄區村委(居委會)報送的電子版并初步核查后,通過“社保費管理客戶端”把參保數據導入稅務部門和醫保部門共享平臺數據庫進行申報,申報成功后直接繳納費款,參保成功。
4.困難群眾參保方式
對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脫貧享受政策對象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的家庭成員參加2023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參保方式由縣鄉村振興局向稅務部門提供各相關人員的基本信息(紙質、電子版各一份),由稅務部門向縣政府提交申請參保資金報告,經批復后由縣財政局直接將全額資助對象2023年度參保資金轉入稅務部門征繳專戶。
特困人員參保方式由縣民政局向醫保部門提供各相關人員的基本信息(紙質、電子版各一份),由醫保部門向縣財政提交申請參保資金報告,經批復后由縣財政局直接將建檔立卡貧困對象2023年度參保資金轉入稅務部門征繳專戶,稅務部門導入人員信息。
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員以及脫貧不穩定且納入相關部門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脫貧享受政策及監測對象)之外的低保對象名單由縣民政局核準后于11月1日前提供給縣醫療保障局,其參保方式:先由低保戶按正常繳費標準進行繳費,其資助資金由醫療保障局根據民政局提供人員名單按照每人每年80元標準向財政局提交申請資助資金報告,經批復后由縣財政局將資助資金直接撥付到低保對象個人卡(一卡通)帳戶。
5.信息回傳與繳費公示
各鄉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要將集中征繳參保繳費成功的名單反饋給各村委(居委),參保繳費成功的人員名單作為考核各鄉鎮(街道)及其醫療保險金征繳人員工作成效的依據,對醫療保險金征繳人員進行考核、監督、管理。各村委(居委)將各鄉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反饋的參保繳費成功的名單作為在各村(居)委進行公示的依據,及時向各村(居)委繳費人進行公示,鄉鎮政府要對公示情況進行監督。對于繳費人有查詢需求的,代征經辦人員不得拒絕,經辦社會服務中心應當提供便利。
六、工作要求
(一)廣泛宣傳。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對2023年城鄉居民征繳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大力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保障作用、繳費標準、繳費流程等進行廣泛的宣傳,尤其是今年個人繳費增加、社會統籌部分增加、醫保待遇提高的政策,力爭做到家喻戶曉。
(二)注重協調。各級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城鄉居民醫保工作實行鄉鎮(街道)、部門一把手負責制,各鄉鎮(街道)要加強對征繳工作的領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全面負責本轄區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金征繳工作;縣醫療保障局負責政策解釋、對新增參保繳費人員信息登記和信息維護以及查詢工作;做好低保對象、特困對象參保費用補貼工作;縣稅務局暢通繳費服務渠道,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做好繳費服務工作,同時對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脫貧享受政策及監測對象繳費補貼工作;縣財政局負責城鄉居民醫保資金的預算、撥付、管理工作,按時、足額配套財政補助資金,確保財政補助資金及時到位;縣民政局、縣鄉村振興局要做好困難群眾人員信息的核對及認定工作,確保困難群眾全員參保;縣衛健體委要組織全縣各級醫療機構做好醫保報銷政策和征繳宣傳工作,牽頭推進新生兒“出生一件事"聯辦,確保新生兒及時完成參保登記工作,安排好各鄉鎮(街道)衛生院及村醫配合鄉鎮(街道)、村委(居委)做好參保信息核對工作;縣教育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宣傳、組織、推動在校學生的參保繳費工作,動員在校學生隨家長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縣融媒體要加強宣傳引導,積極開展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政策宣傳,調動廣大居民參保的積極性。
(三)強化督查。縣督查委辦公室、縣醫療保障局、稅務局等部門做好對2023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的督促檢查,監督鄉鎮(街道)及縣直有關部門開展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的落實情況,監督縣財政、民政、鄉村振興局等部門征繳協調配合落實情況。集中征繳期間,縣督查委辦公室自10月26日起根據每周的征繳排名情況進行通報。對領導重視、工作進展快、參保繳費率高的鄉鎮(街道)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鄉鎮(街道)通報批評并約談黨政一把手,并將督查情況計入督查積分考核。
(四)嚴格獎懲。各鄉鎮(街道)要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征繳工作納入政府重點工作,與其它工作同考核、同獎懲,做到有專人負責、有計劃、有措施、有總結。各鄉鎮(街道)11月底前完成征繳任務的95%的,縣財政對3.5萬人以下的鄉鎮(街道)給予3萬元征繳工作經費;對3.5萬-5萬人的鄉鎮(街道)給予4萬元征繳工作經費;對5萬人以上的鄉鎮(街道)給予5萬元征繳工作經費。以上經費補助以征繳期結束數據為準。各鄉鎮(街道)要不斷完善和優化獎懲機制,充分調動村(居)委征繳工作積極性,確保集中征繳工作順利完成。
附件:泌陽縣2023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征繳計劃
附件
泌陽縣2023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征繳計劃
序號 |
鄉鎮 |
2023年任務(人) |
1 |
高店鎮 |
26494 |
2 |
泌水街道 |
36251 |
3 |
銅山鄉 |
26754 |
4 |
賒灣鎮 |
31468 |
5 |
楊家集鎮 |
34681 |
6 |
花園街道 |
41740 |
7 |
高邑鎮 |
22974 |
8 |
雙廟街鄉 |
30082 |
9 |
盤古鄉 |
33845 |
10 |
羊冊鎮 |
57754 |
11 |
郭集鎮 |
40473 |
12 |
付莊鄉 |
27794 |
13 |
春水鎮 |
31965 |
14 |
古城街道 |
34462 |
15 |
官莊鎮 |
47659 |
16 |
馬谷田鎮 |
40780 |
17 |
王店鎮 |
28773 |
18 |
賈樓鄉 |
20513 |
19 |
黃山口鄉 |
18915 |
20 |
泰山廟鎮 |
45672 |
21 |
下碑寺鄉 |
19907 |
22 |
象河鄉 |
24224 |
合計 |
723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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